上海6名初中生KTV消費 13歲少年飲酒后跳河溺亡
2016-04-06 07:07:00 來源:東方網
東方網4月6日消息:據《勞動報》報道,走進悠享KTV(化名),可以在醒目位置看到寫有“未成年人禁止入內”的警示牌。但2015年5月1日,13歲的小宇(化名)及同行6名初中生消費時,工作人員卻并未阻擋,甚至還銷售了酒品。嘉定區(qū)法院近日審結一起因未成年人飲酒導致意外事故致死而引發(fā)的生命權糾紛,KTV經營者因向未成年人提供酒品被判承擔20%的民事賠償責任。
據悉,小宇等人聚會,并在KTV經營的超市中購買了啤酒、雞尾酒等酒品。期間,沒有工作人員詢問年齡或加以勸阻。傍晚6點多,一行人離開KTV后步行進入附近一座公園,并沿著河道行走。此時小宇突然跨過護欄跳入河中。因不諳水性,小宇開始在水中掙扎。同學見狀后試圖搭救,公安、消防人員接警后也趕到現場營救。大約過了一小時,小宇被打撈上岸已無生命跡象。小宇父母將悠享KTV經營者及公園管理者一同訴至法院,請求判令共同支付賠償金106萬余元。
嘉定區(qū)法院認為,作為向未成年人提供酒品的KTV經營者負次要責任,承擔20%的經濟賠償責任,即19萬余元,并向小宇父母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。(郭娜;張曉莉)
編輯:王家樂
關鍵詞:KTV;小宇;初中生;酒品;跳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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