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中心 > 央廣網(wǎng)國內 > 國內滾動
聚焦兩會:讓法治筑牢社會共識的基座
2015-03-10 10:10:00 來源:人民日報 說兩句 分享到:
熱議立法法修訂,建言司法體制改革,關注法治政府建設,暢談反腐敗立法……如果以全國兩會為窗口來觀察中國民主政治,“法治”無疑是今年的關鍵詞之一。
“法治”一詞在兩會內外、全國上下引來廣泛關注、激起強烈共鳴,折射出中國“法治時間”進入新階段。從治國理政宏觀層面看,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按下依法治國“快進鍵”,標定法治中國建設里程碑;“四個全面”戰(zhàn)略布局中,全面依法治國是保障,成為“發(fā)展總綱”中的重要一環(huán)。從改革發(fā)展具體實踐看,無論是巡回法庭的試點,還是“史上最嚴環(huán)保法”的實施;無論是廢除勞教制度,還是防止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案件,法治建設的一系列舉措都讓人充滿期待、充滿信心。也正因此,在推進法治、厲行法治上,形成了當前最廣泛、最牢固的共識。
中國30多年的改革,在經濟領域是計劃向市場的轉軌,在政治領域則是人治向法治的轉型;厥走^往,中國改革發(fā)展的過程,也正是法治共識逐漸形成的過程。全國兩會的固定化、規(guī)范化,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。“文革”結束,每年一次全國兩會納入制度化軌道;1989年,全國人大議事規(guī)程規(guī)定會議期間舉行新聞發(fā)布會;2013年,人大代表選舉實現(xiàn)“城鄉(xiāng)平權”……越來越多法案在這一場合通過,越來越多訴求在這一平臺表達,越來越多監(jiān)督在這一窗口進行。在政治運行中,法治成為一種基本的規(guī)范、一個基本的框架。
對于當前中國,法治的“工具意義”不言而喻。協(xié)調利益、定分止爭,大到國體政體,小到合同文書,莫不需要法律來規(guī)范。除此之外,法律更有超越一時一事的“價值意義”。反對專車軟件是不是就可以去上街堵路?支持網(wǎng)絡大V是不是就可以無視違法行為?對于類似問題,法治不僅提供了解決手段,更提供了解決思路。習近平總書記不斷強調的“法治思維”和“法治方式”,也正包含著尊重共同規(guī)則、尊重他人權利、尊重公共利益的法治價值。
的確,如果說經濟發(fā)展解決的是器物現(xiàn)代化的問題,那么法治建設指向的則是制度的現(xiàn)代化。對于一個社會,制度的作用不僅是限制,更是導向。作為現(xiàn)代社會的基礎,法治有著最大的正當性、最廣的普適性。讓利益糾葛、思想紛爭、觀點碰撞都在法治的標尺下得到解析,可以最大程度避免陷入自話自說的零和博弈,最大程度防止撕裂協(xié)調利益的基礎、公共討論的共識。
有人說,現(xiàn)代國家首先是一個“制度共同體”。因為奉共同之理、守共同之法,一個社會有了統(tǒng)一性、均質性,人們被納入一種共同的生活方式、行為理念,為“國家共同體”“社會共同體”意識奠定基礎。在法治的作用下,個人更變身為“公民”,擁有了共同的政治身份。從這個角度看,“四個全面”的戰(zhàn)略布局中,全面依法治國指向的不僅是治國理政,更是在建立一整套成熟、定型制度的基礎上,筑牢社會意識的底座,搭建起當代中國的命運共同體。
兩會的聲音,形成法治的共鳴。期待這樣的共鳴,鼓蕩起法治中國建設的風帆,助推“中國號”巨輪駛向更開闊的水域。
編輯:岳權利
相關新聞
頭條推薦
參與討論
我想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