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聲后有雨點,這是眾所周知的常識;氫氣球邊抽煙易引發(fā)爆炸,這是大多數(shù)人知道的常識。還有的常識,是許多人所不知道的,比如,已出火車票要改簽,只憑身份證不行,還得有實體的車票。
幾天前,在浙江嘉興,張先生訂了一張前往株洲的硬座火車票,但出發(fā)當天早晨不幸誤車。在退票窗口,工作人員表示,開車時間已過,無法退票,如改簽,只有下午才有車,已耽誤行程。懊惱中,張先生將想來無用的火車票撕成8片丟棄。但隨后冷靜下來,他仍想盡快趕到株洲,于是準備由硬座轉投高鐵曲線救國,購買杭州東出發(fā)的高鐵票。訂票時,高鐵和此前被撕毀火車票的硬座行程發(fā)生了沖突,火車站工作人員表示,這種情況只能改簽,但改簽必須要有票。最終的結局不算太壞,張先生在垃圾桶中撿出了車票碎片。
“改簽必須要有票”,這事的確不是人人都知道,話說回來,一聽不能退票就撕票的人,也并不多。翻垃圾、粘車票,這是張先生為自己的血氣方剛付出的代價。但很多人和張先生一樣不解,即便丟的是身份證,在上飛機前也可以通過快捷手續(xù)補辦臨時證件,有名有姓、直接和身份信息關聯(lián)的火車票,為什么會成為“遺失不補”的珍稀品?
我國鐵路旅客車票實名制自2012年1月起全面實行,鐵路運輸安全的保障、倒賣火車票違法行為的打擊都因此一日千里。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,近六年后的今天,“實名制”對便利乘客的貢獻,幾乎完全停滯。已出車票改簽、退票僅憑身份證都無法完成,如果票丟了怎么辦?標準答案是,沒辦法。身份認證系統(tǒng)難道只在售票、檢票時有效嗎?作為記名票證,紙質車票為何仍被當成旅客已履行合同義務的唯一憑證?列車從綠皮車一路進化至“和諧號”、“復興號”,曾經(jīng)火車站前廣場徹夜的長隊已不復存在,但總有一個瞬間,技術的進步、理念的進化,似乎和我們手中的票據(jù)沒什么關系。
更讓我耿耿于懷的是張先生撕毀火車票的時間線。要知道,在做出這個錯誤舉動之前,張先生剛剛完成在窗口的咨詢。售票員告知了“不能退票”、“改簽只能改到下午”,壞消息直接刺激了張先生的沖動。在長時間重復解答相似問題的枯燥勞動中,售票員是否已精疲力盡,只告訴咨詢者最直截了當?shù)拇鸢?我想知道,如果當時明確表達,急迫的張先生得到的是另一個答案“如果趕時間,可以改簽高鐵”,后面的情節(jié)是不是會有所不同?
張先生明顯的失誤,鐵路窗口服務可能存在的瑕疵,實名制售票中貨不對版的“實名”,一起把張先生推至翻找垃圾的境地。當我們笑話沖動者的活該,我們不該忘記,總有些常識,被一些人掌握、為另一些人所不熟悉。如果可以改變,這些常識都合理嗎?如果不能改變,常識的掌握者們都懷有告知他人的善意嗎?(記者沈靜文)